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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武政〔2009〕29号)文件精神,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大我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安置和管理工作力度,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现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尹建忠同志为组长,副局长田胜利、徐国平、纪检组长徐晓东同志为副组长,流动调配与培训科科长陈祖练、人才服务中心主任袁晓峰同志为成员的区人事局切实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流动调配与培训科负责开展日常工作。
二、建立和完善高校毕业生未就业登记制度
对本地生源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未就业登记制度。毕业生可持就业报到证、身份证、户口簿和就业推荐材料到区人才服务中心填写《人才信息登记表》。区人才服务中心要充分利用人才市场网络优势,为高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搭建高效、便捷的公共服务平台,提供覆盖面广、内容丰富、真实的就业信息。根据高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的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公益性供需洽谈会和网上招聘,积极开展人事代理、就业培训等服务活动。
三、建立和完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实习制度
进一步加强与武汉市和各区大学生实习基地的沟通与衔接,紧紧围绕我区通讯电子、机械汽配、医药化工、轻工纺织四大支柱产业发展的需要,积极组织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武汉市和各区的武汉大学生就业实习基地进行就业前的实习培训。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工业经济发展的意见》,以坚持开展全民创业行动,推进“人才强区”战略的深入实施,进一步落实优惠政策,鼓励全民创业,促进就业、壮大产业,以促进全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为己任,把加强创业教育、培养大学生创业精神、增强创业意识作为转变就业观念的重点,加强对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指导和服务。
武汉市蔡甸区人事局
二00九年六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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