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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武汉市汉南区人事局关于切实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 2009-7-2
内 容 描 述
详 细 内 容

 

近年来,我区认真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武政〔2009〕29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毕业生就业工作,努力提高我区高校毕业生就业水平,推动毕业生就业,服务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体系  

(一)成立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  

为切实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我区成立了以常务副区长为组长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全区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迅速制定了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毕业生就业工作的目标任务、责任分工和工作措施,使全区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迅速启动、有序展开。  

(二)加强人才服务机构建设,提高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水平  

加强区人才市场的基础建设和队伍建设。组织人才市场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和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市相关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文件、政策,积极主动地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依托武汉市人才公共服务平台,完善网络服务功能,规范服务流程,提高服务水平。积极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就业咨询指导、就业信息发布、人事代理、档案保管、社会保险代办、职称评价等方面服务,充分发挥人才市场在高校毕业生就业中的主渠道作用。  

二、加强高校毕业生创业及就业实习载体建设,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在对我区高校毕业生专业情况及创业意向的深入了解后,与各工业园区开发主管部门协调,在华顶工业园建立了大学生创业基地,为毕业生在园区内创业提供厂房等配套设施及创业政策咨询、创业指导、小额贷款等创业服务,减免或推迟收取相关管理费用,积极扶持大学生创业,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  

同时,在我区重点发展的汽车及汽车零部件、能源材料及物流、生物医药、农产品加工、机电加工及配套等五大支柱产业中,选取规模较大、管理较好、科技含量较高的桥机重工、黄鹤农机、迪奥制药、名舰食品等几家企业建立大学生就业实习基地,为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提供实习培训岗位,提高毕业生就业能力。对大学生就业实习基地按照市区政策给予适当补贴。  

三、积极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帮助高校毕业生就业  

(一)切实做好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制度  

我区人才服务机构深入各社区主动查访统计未就业未登记的高校毕业生,向他们宣传毕业生就业政策,积极向他们提供各种就业服务和人事代理服务,免费提供就业推荐,免费保管人事档案2年。组织他们参加各种类型的就业、创业培训,按标准落实培训补贴。  

(二)切实落实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  

对经相关部门认定的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积极实施有关就业援助政策,免费提供就业推荐、人事代理、就业培训、就业实习等服务。在参加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时,免收其报名费;参加职业培训时,按标准给予其生活补贴。  

四、努力探索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新措施  

一是深入基层调研,了解基层尤其是农村基层对引进高校毕业生的需求情况,研究制定相关措施,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面向农村就业。二是全面调查了解全区社会公益性事业的情况,探索高校毕业生从事社会公益性事业的就业模式。三是加大高校毕业生就业宣传工作力度,引导高校毕业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就业观和成才观,大胆实践,积极创业就业;引导和动员全社会关心、帮助和支持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工作,为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提供相关条件和服务。

 

 

                                 武汉市汉南区人事局

                                  二00九年六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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