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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9]3号)和《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武政[2009]29号)精神,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高度重视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
(一)充分认识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意义。高校毕业生是国家宝贵的人力资源,高校毕业生就业关系到千家万户,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当前,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我区就业形势严峻,高校毕业生就业压力加大。因此,必须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当前就业工作的首位,从加强就业培训和见习、提高创业就业能力、完善就业政策措施、健全就业服务网络等方面着手,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二)健全就业促进机制。坚持市场导向就业、毕业生自主择业、政府促进就业的方针,加快形成市场配置、自主就业、政策促进“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在统筹各类人群就业的同时,重点突出高校毕业生;在实施更加积极就业政策的同时,重点扶持高校毕业生;在推进公平就业的同时,重点服务高校毕业生。坚持用大项目、好项目拉动就业,鼓励创业带动就业,实施培训促进就业,努力稳定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
(三)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考核。区人事局将高校毕业生就业纳入2009年重点工作之一,统筹安排,确定目标任务,实行目标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书,加强工作考核和督查。做好高校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并重点做好区属各用人单位需求调查摸底,主动上门为企业牵线搭桥,及时提供人才需求信息,千方百计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促进我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二、努力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
(一)推进“三支一扶”计划,落实国家、省、市关于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的有关政策。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和艰苦地区工作,充实街道、社区和农场(园区)基层单位,从事教育、卫生、农技、扶贫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在街道社区和农场园区工作2年或2年以上者,报考研究生的,优先予以推荐。
(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和各类非公有制企业就业,积极支持用人单位吸纳高校毕业生,为他们提供档案管理、社会保险、职称评价以及权益保障等方面的服务。
(三)大力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大力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鼓励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凡在本区从事个体经营的高校毕业生,区人事局将主动为他们在劳动、社保、工商、税务等部门提供优惠政策时加大其服务。加强创业政策扶持,积极为高校毕业生创业提供小额贷款服务,完善制度,简化程序,提高效率。
三、全面推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落实
(一)取消限制高校毕业生合理流动的政策规定,认真落实用人单位的用人自主权,允许高校毕业生跨省、跨地区就业。对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和离校时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区人才中心免收其档案管理和人事代理服务费。放宽高等毕业生就业政策,对我区用人单位接收非本地户籍的普通高校专科以上毕业生,取消落户限制。
(二)切实建立高校毕业生未就业登记制度。本区生源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可持就业报到证、身份证、户口簿和就业推荐材料到区人才服务机构办理未就业登记。区人才服务中心要积极开展就业推荐服务,提供人事代理、档案管理、就业辅导等服务,一年内免费为其提供就业推荐服务。
(三)对登记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培训的,按照每人400—800元的标准给予就业培训补贴;对符合条件参加创业培训的,按照每人1200元的标准给予创业培训补贴。
(四)实施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凡被相关部门认定的困难高校毕业生,可持相关证件到区人才服务中心办理登记,免费接受就业培训、就业实习和推荐就业等服务,对就业援助对象,在规定职业培训期间,按每人每月150元给予生活补贴。
四、认真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
(一)区人才服务中心要主动为毕业生联系用人单位,主动与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加强联系,帮助高校毕业生了解基层和用人单位的情况,有计划地组织高校毕业生参加各种形式的求职招聘活动。
(二)要主动做好高校毕业生信息收集发布工作和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工作,免费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指导、就业介绍、就业见习期培训等服务。增强招聘的针对性,提高活动的成功率。建立健全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信息网络,为用人单位和高校毕业生提供网上沟通的平台,并加强对用人信息发布的管理。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实现毕业生就业市场、人才市场与劳动力市场的相互贯通、资源共享。
(三)要进一步健全人才市场服务功能。根据高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的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公益性活动,区人才服务中心每年举办2场以上公益性招聘和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组织用人单位进高校和各类专场招聘会5场,提供500个就业岗位。
五、推进发展式就业模式,拓展服务领域
加强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指导,建立适合我区特点的大学生创业就业实习培训基地。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就业和创业,让高校毕业生创业享受留学人员创业同等优惠政策,建立高校毕业生创业工作站,开展创业指导和培训,实现以创业带动就业。要为高校毕业生全面提供社会化人事代理服务。在建立高校毕业生“一站式”服务平台的基础上,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合同鉴证、就业报到、接收落户、转正定级、职称评定、人事档案管理等人事代理服务,并将服务内容拓展到代缴各项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领域,真正解决高校毕业生在各种所有制单位就业的后顾之忧。
武汉市东西湖区人事局
二00九年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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