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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武汉市洪山区人事局关于切实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 2009-7-2
内 容 描 述
详 细 内 容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一系列方针政策,认真做好2009年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全力以赴稳定和扩大高校毕业生就业,当前,区政府各部门应把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作为当前最大的民生工程,坚持以促进就业为中心开展各项工作,现就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武政【2009】29号文件精神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服务民生,促进洪山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稳定为出发点,采取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充分利用区内外各方资源,进一步拓宽就业门路,通过政策引导,项目带动,服务拉动,各方联动,促进高校毕业生充分就业,确保我区大学生就业市场基本稳定。  

二、工作目标   

根据洪山地区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的需要,用足用好现有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努力促使前来洪山寻求就业的高校毕业生能够尽快实现就业,重点确保洪山籍高校毕业生在两年内实现初次就业,并根据高校毕业生就业择业意愿,尽可能发挥其专业特长,让其施展才华。  

三、工作任务  

(一)大力宣传现行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畅通就业信息,多渠道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积极向毕业生宣传介绍国家公务员招录、国有企事业单位招聘高校毕业生以及国家推出的大学生“三支一扶”计划等项目以及洪山招商引资项目、重点企业、非公经济组织招聘高校毕业生信息,并根据职责分工做好相关推荐、招聘组织实施工作。  

(二)开展以创业带动就业的行动计划。重点鼓励大学生创业,积极开展送政策、送岗位、送信息、送项目活动,向高校毕业生开展创业政策咨询,对有创业意愿和需求的高校毕业生进行登记,对毕业后进行失业登记的高校毕业生免费进行创业培训,进一步落实小额担保贷款,兑现税费减免和失业保险等扶持政策。举办全区民营企业创业项目成果展示和创业经验推介等活动,进一步培育创业新载体,重点打造以埠华科技社区为示范的科技产业孵化示范基地,积极帮助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  

(三)大力坚持人才供需信息发布制度。落实专门力量,及时收集全区企、事业用人单位对人才的需求信息,特别要在用人单位广泛征集高校毕业生就业岗位,适时统计各类人才及高校毕业生供给信息,坚持定期(月度或季度)发布洪山人才供求信息,促进人才开发和高校毕业生就业取得实效,提高高校毕业生就业率。  

(四)积极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实习基地。选择1—2个重点优势企业或重点乡镇设立“大学生就业实习基地”,增加并落实相关政策扶持力度,组织更多大学生进入实习基地,缓解高校毕业生就业压力,提高大学生就业创业能力。  

(五)开展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计划。对离校后未就业回到洪山的高校毕业生,各有关单位要摸清底数,免费提供政策咨询、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和人事档案托管等服务,并组织他们参加就业见习、职业技能培训等促进就业的活动。对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要将他们纳入失业人员政策扶持体系。对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和零就业家庭的高校毕业生,实施一对一职业指导、向用人单位重点推荐、公益性岗位安置等帮扶措施,按规定落实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等就业援助政策。  

(六)加强对应届高校毕业生的专项就业服务。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与技能岗位对接专项服务活动,举办专场招聘会,搭建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的交流平台。区人才市场和区人力资源市场设立高校毕业生专门服务窗口,免费开展政策咨询、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服务,大力推进适合高校毕业生求职特点的互联网就业服务。  

四、组织领导   

加强对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区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和落实工作,区人事、劳动、财政、科技、经贸、民政、公安、工商、税务、共青团、工会、妇联等部门和单位之间要协调配合,各司其职,做好相关工作。各单位要进一步细化进度,落实责任,部署具体工作,抓紧开展实施。区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适时召开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协调会议,掌握有关情况,加强工作指导,及时研究和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团结协作、全力配合,全面落实和完成促进高校毕业生充分就业工作目标任务,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确保全区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武汉市洪山区人事局

                              二00九年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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