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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工作是民生之本,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更是重中之重,其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千百万家庭的和谐,关系到全社会的稳定发展。2009年以来,江岸区认真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武政〔2009〕29号)文件精神,区委、区政府多次召开专题工作会,就如何在“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大环境下,切实加强高校毕业生工作进行专题研究,现将今年来主要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落实科学发展观,搞好2009年度公务员招录工作
近几年来,随着就业压力日益增大,公务员招录工作一直倍受社会、群众的关注,是一项社会热点工作、敏感工作。为更好地落实科学发展观,搞好2009年公务员招录工作,我局按照市人事局相关要求,严密布置,认真组织。拟招录的35个职位全部上网公告,经“网报”,1855人通过网上审核,全省已于4月26日统一进行了笔试,6月2日进行了面试,下一步将进入考核程序。
二、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稳步完成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
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是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工作,是把住“进口关”,提高人员整体素质、完成事业单位“新陈代谢”的重要环节。2009年公开招聘的67个岗位主要集中在教育、卫生系统,其中教育局招聘中小学教师65名,武汉市第八医院招聘医学博士2名,经“网报”,有2459人报考我区职位,网上审核后,1923人通过资格审查参加笔试,经笔试测试,进入面试的人员有235人,该项工作目前已进入考核程序。
三、畅通人才引进“通道”,大力吸收本科以上高校毕业生
为促进我区经济可持续、又好又快地稳步增长,使“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落到实处。我局将每年引进200名学历在本科以上或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作为政府一级管理目标。为保证该项目标的顺利完成,我局根据省、市相关政策精神,积极落实大学生就业工作,建立“绿色通道”,通过现场招聘会、网上招聘、人才市场推介等方式,对在江岸工作的、学历在本科以上的大学生积极接收,不受户口、生源地的限制。截止6月份,已接收各类大学生92名。
四、倡导“全民创业”,积极发挥创业促进就业作用
近年来,江岸区人事局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大力推进全民创业的实施意见》(岸办〔2008〕7号)的文件精神,把全民创业工作贯穿于整个人事人才工作的全过程。一是加强创业政策扶持,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在区人才服务中心增设高校毕业生创业小额担保贷款专门窗口。二是完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实习基地的建设,扩大“区人才服务中心大学生实习基地”和“岱山街工业园大学生实习基地”的规模和影响,对承担高校毕业生实习的武汉大学生就业实习基地,通过市人事局,积极向市财政申请,按每人每月100元的标准予以适当补贴。
五、落实毕业生就业新政,引导、促进高校毕业生多渠道就业
为逐步解决毕业生就业难的问题,中央、省、市相继出台多项文件,大力倡导“全民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文件精神,进一步放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1、对我区用人单位招收非本地户籍的普通高校专科以上毕业生,取消落户限制,同时积极与教育、公安等部门联系,简化程序、提高效率。
2、积极引导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多渠道就业。鼓励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和各类非公有制企业就业。对积极吸纳高校毕业生的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经市、区相关部门审核,按规定给予提高贴息贷款额度、享受贷款贴息、发放社会保险补贴或岗位补贴等优惠政策。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吸纳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占职工总数30%的,贴息贷款额度提高到300万元;对不足30%的,按实际吸纳高校毕业生每人5万元计数,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在300万元额度内,按实际贷款可享受50%的贷款贴息。
3、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后,其参加全市事业单位招聘和公务员考录时,按规定享受优惠政策。
武汉市江岸区人事局
二00九年六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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