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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以绩效考核为切入点,创新公务员考核机制 发布日期 2009-2-16
内 容
 

武汉市人事局

公务员考核是公务员管理的一项基础性环节,武汉市委、市政府和全市各级机关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在2006年全市实施公务员法,完成公务员登记工作后,我市总结历史经验,认真贯彻执行《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及时出台《武汉市公务员考核实施意见(试行)》,进一步把完善公务员考核作为公务员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抓住全市党政机关实施绩效管理的有利时机,以绩效考核为切入点,以健全机制为手段,以严格奖惩为动力,强化平时考核,规范年度考核,使公务员考核工作取得新进展,促进了公务员队伍素质和行政效能的提高。我们的主要作法和体会是:

一、公务员考核与机关绩效管理紧密结合,使考核由“虚”变“实”。多年实践使我们认识到,公务员考核的核心问题是考核的内容和标准,这个问题解决了,考核的程序和方法就比较好确定。公务员考核的内容从大的方面来说是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其中重点是“绩”,其它考核要素在很大程度上也是通过“绩”表现出来。而对公务员“绩”的考核,与各级机关实行的绩效管理有着天然的联系,把两者紧密结合起来,能够有效地解决公务员考核中内容笼统、标准模糊的问题。因此,我们在《公务员考核实施意见》中明确要求“实行公务员考核与绩效管理相结合”,全市各级机关要将年度绩效目标逐级分解到每一个职位,并按职位设定具体的量化、细化考核标准。这一措施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市工商局每年初按业务系统将各项工作目标一次性下达给各分局和市局各业务处室,并进而分解到每个工作人员。对每项工作设定分值,实行量化管理,未完成任务按标准扣分。这个考核指标体系根据执行情况逐年调整完善,现在他们按19项工作,设置了54项目标,对一些创新性工作、受到上级表彰的“亮点”工作,设置了加分事项,形成了“工作目标对单位、绩效目标对个人”和“人定岗、岗定责、责定标”的目标管理体系,实行“一月一考评、一季一兑现、年底看总评”,将功夫下在平时,避免年底凭印象打分,将每一名工作人员的日常工作和整体目标紧密结合在一起,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作为公务员考核的重要内容。

二、年度考核与平时考核紧密结合,强化平时考核,规范年度考核平时考核是年度考核的基础,没有扎实准确的平时考核,就只能是“平时不算账,年终凭印象”,因此我们特别强调平时考核,在《公务员考核实施意见》中规定将平时考核分为优、良、平、差四个等次,并明确规定有群众不满意、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等八种情形之一的,平时考核应定为“差”等次。而公务员考核与机关绩效管理的结合,也为公务员平时考核制度的完善和有效实施提供了良好的条件。公务员考核不再是一年一次封闭孤立的一种单纯人事管理措施,而是贯穿全年的一种机关运行机制,整个考核过程就是工作计划、实施、控制和反馈的动态持续过程。市公安局2007年制订了《武汉市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绩效考评办法》,实现考核对象全员化、考核内容标准化、考核程序规范化、考核结果公开化。首先是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指标。各区分局和市局直属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工作实际制定绩效考评工作方案,依据工作目标任务、工作职责、警务活动特点和岗位设置情况,制定了与目标管理、绩效管理相配套的绩效管理责任制度、目标检查考评绩效制度、绩效目标奖惩制度、绩效考评保障制度等,重点是民警完成工作任务情况、遵守法纪情况和出勤情况。把考核指标量化分解到各个岗位和每个民警,尽量做到明确、具体、客观。同时,还根据形势发展的需要和工作重点的变化,相应设置和调整考核指标,以保证公安中心工作的完成。其次是按照管理权限和下考一级的原则实行分级考核。市局对各单位考核执行情况分别进行月分析、季度分析、半年分析和全年分析,形成评估报告,在公安信息网上予以公布,供各单位及时总结经验,发现差距,调整工作,有针对性地研究制定改进措施,使平时考核更扎实有效。这个局在搞好平时考核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年度考核工作。一是把各单位绩效任务完成情况与年度考评结合起来。规定当年被市局评定为绩效管理先进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民主测评得优秀票超过50%以上的可直接评定为优秀等次,并增加该单位优秀等次名额;不合格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不能评为优秀等次,并减少单位优秀等次名额。各直属单位和区分局也对所属科所队作出了相应规定。二是把每一个民警的平时(绩效)考核结果与年度考核结合起来,使年度考核能够充分反映民警平时工作绩效的完成情况,发挥平时考核的基础作用,使年度考核结果更有说服力。规定全年至少有一个月的绩效考评结果为“优秀”,其他均为“良”以上等次的,年度考核时才具备评定优秀等次资格;全年绩效考评结果均为“平”以下等次的,年度考核不能评定为称职以上等次;全年有6个月绩效考评结果为“差”等次的,年度考核可直接评定为不称职等次。在2008年的年度考核中,有14名民警因平时绩效考核结果为“平”等次而被评定为基本称职,有5名民警因绩效考核结果为“差”等次被评定为不称职。

三、传统方法与现代科技手段相结合,提高公务员考核工作水平公务员考核体系与绩效管理平台的结合,提供了改进传统考核方法,使用现代科技手段的契机。桥口区于2008年依托区政府绩效管理系统平台,研制开发了公务员考核系统。这个系统是全区绩效考核系统的延伸.将绩效目标考核系统中各单位的绩效目标分解到具体的每个人,实现了考核“人”和考核“事”的有机结合,从功能上划分为季度工作汇报、学习情况汇报、领导工作评定、个人年度考核和系统权限管理等五大模块。同时,将公共服务平台中关于依法行政、一票否决等数据和结果运用到公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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