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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全市社会事业发展和2005年度事业单位人员编制、计划使用安排,武汉市人事局组织56家市直事业单位和23家区属事业单位共计324个岗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一)2005年应届和往届大中专院校毕业生;
(二)社会各类人才;
具体招聘对象以用人单位公布的招聘信息为准。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三)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遵守事业单位工作纪律;
(四)具有应聘岗位要求的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技术等级;
(五)应聘管理岗位的人员,应具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应聘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应具备本行业执业要求的文化程度;应聘工勤岗位的人员,具备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六)具有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年龄条件和身体条件;
(七)具有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聘用条件的,不受理应聘。
三、招聘单位和具体岗位
四、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一)报名时间
2005年3月27日(星期天)上午9时至下午17时。
(二)报名地点
中国武汉人才市场(武汉市江岸区车站路1号)。
乘车路线:
1、乘38、68、110、401、402、502、527、601、606、708等车到粤汉码头或滨江公园站下;
2、乘24、559、598、608、711、801等车至车站路下。
(三)报名要求
1、大中专院校毕业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毕业证或大中专院校学历证明、户籍证明、就业协议书(或毕业生推荐表),其中定向生、委培生还须持有关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社会在职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1份。
2、近期1寸免冠同版登记相片4张;
3、应聘人员经招聘单位资格审查同意后,要认真填写《武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纳入考试范围;
4、应聘人员一般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报名,并且应由应聘人员本人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名,不能由他人代报。
五、考试办法
招聘考试实行竞争性考试和人才分类评价的办法。专业性较强的岗位主要实行综合素质测评、专业能力和操作技能考评与考核相结合的选拔评价办法;其他岗位一般采取笔试、面试与考核相结合,突出行业特点的选拔评价办法。
应聘人员领取准考证的时间在报名时通知。
六、聘用管理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新进人员与现在职人员一样实行聘用制和岗位管理,并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有关待遇。
报名咨询电话:82402017,82402143。
武汉市人事局
二○○五年三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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