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我市于2011年11月25日—2012年1月15日对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一次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12月9日上午在东湖碧波宾馆阳光会议室,市人社局牵头,市建委、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发改委等18个部门联合组织召开了全市在建工程项目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会,就此次专项检查的具体工作进行动员和部署。
会议通报了今年我市清欠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工作情况,分析了目前面临地严峻形势,要求建筑企业进一步强化社会责任意识,对工程款及工资发放情况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尽快发现欠薪隐患,建立应急措施,确保两节期间社会稳定。
进一步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工作对各区人社部门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各区要深入一线联合执法,掌握企业底数,摸清情况、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二是各区要对生产经营困难、工资支付不正常的企业实施重点监控,发现拖欠工资苗头及时预警,采取措施消除隐患。三是提高举报投诉案件快速处置能力。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对投诉举报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四是各区要进一步加强行政司法联动,严厉打击恶意欠薪行为。对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的案件,劳动监察机构要依法及时移送,协助公安部门及时查办一批典型案件,严厉查处一批恶意拖欠工资的相关责任人员。五是各区要建立健全应急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工资保证金和应急周转金的应急保障作用,对其他企业因生产经营困难无力支付工资或欠薪逃匿的,协调有关部门通过应急周转金及其他渠道统筹解决,并配合有关部门加大对欠薪企业的追偿力度。六是要强化宣传教育作用。将市专班印发的宣传手册和画册发放和张贴在每一个建设(筑)施工项目工地和用人单位,在全市范围内营造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的氛围。全面实现“两节”期间农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为劳动关系和谐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提供保证。
市城建委、市公安局分别表态要坚决配合人社部门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工作,要求在建工程项目企业遵纪守法,强化管理,确保农民工工资不拖欠,同时坚决打击恶意欠薪行为,公安部门将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将根据《刑法》立案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