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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10年度市人才工程人选科研项目择优资助的通知(武人社发〔2010〕95号)
内 容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部门及大型企事业单位人事部门:

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武汉市“十百千人才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武办发〔2004〕26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关于印发〈武汉市“213人才工程”人选培养日常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武人〔1999〕21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对我市“十百千人才工程” 和“213人才工程”人选科研项目进行择优资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市“十百千人才工程”和“213人才工程”人选。资助的重点项目是:国有大中型企业的技术改造项目、光电子信息产业化项目、生物技术与新医药产业化项目、农产品加工产业化项目、新材料产业化项目、制造业信息化项目、机械制造与机电一体化等项目,以及对社会发展有促进作用的社会科学领域的项目。

二、资助办法及相关要求

1、从符合申报条件的人选中择优遴选15个左右的重点项目,给予一定数额的资助经费。对从事我市高新技术、支柱产业、重点项目、重点学科建设的人选予以倾斜。

2、获市人社局资助的人选所在单位应按1:1比例为获资助人选匹配经费。对暂未获得市人社局资助的人选,各单位要根据实际需要,择优予以资助。

3、各单位对本单位人才培养工程人选,要制定相应的培养措施,给予必要的资助,创造有利于人才更快成长、多出成果的良好政策环境,加速培养壮大我市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队伍。

4、市人社局对获资助人选的项目将实行目标管理,定期考核,并建立考绩档案,及时掌握资助项目的进展、经费使用、匹配经费到位情况。对违反资助经费用途和弄虚作假的,市人社局将追回资助资金,并追究当事人责任。

5、获资助的项目完成后,有关单位要撰写资助工作报告,及时报送市人社局。

三、申报材料及时间

各单位接到本通知后,要及时组织申报工作,抓紧确定申报人选,整理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包括:

1、申报报告;

2、《武汉市人才工程入选人员科研项目择优资助申请表》一式二份(表样附后),并提供电子文本。

各人选的申报材料须经市直各主管部门或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盖章后报送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申报截止时间为2010年7月12日。

 

附:武汉市人才工程入选人员科研项目择优资助申请表

 

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汉口黄孝河路5号

邮政编码:430015

联系电话:82402020 

电子邮箱:whzj@vip.163.com

 

 

                         二○一○年六月十二日

 
摘  自 作  者 发布日期 2010-6-18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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